CNCA Notice Concerning Questions and Requirements fo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ccredi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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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企业社会责任认证有关问题及要求的通知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认证有关问题及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认证机构:

  去年以来,一些认证机构在我国境内开展了有关企业社会责任(含SA800)的认证活动,数量虽然不多,但产生的影响较大,引起了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也出现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报道、评论和说法。为了全面掌握企业社会责任认证的情况,规范与社会责任有关的认证活动,我委曾于今年7月2日至3日组织召开了由外交部、商务部、公安部、司法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贸促会等部门以及一些研究单位、认证机构和企业代表参加的企业社会责任认证研讨会。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对于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我们应当按照政府引导、妥善应对、稳步推进、和谐发展的原则开展工作。政府引导,使这项活动能够适应中国国情,趋利避害,避免盲目随从。这次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报送和抄送了各有关方面。按照会议的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企业社会责任认证活动的有关问题和要求通知如下:

  1、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在准备制定统一的社会责任的国际指南,但该指南不作为认证评价的依据。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目前正在考虑研究我国如何制定社会责任的标准问题。由于企业社会责任牵涉到劳动、用工、职工权益、健康与安全等多项问题,情况比较复杂,目前国内外尚未就社会责任标准的内涵达成共识。鉴于此,在现阶段国家认监委不采用其它国家或组织的标准在我国境内开展社会责任认证,待我国的国家标准发布实施以后,再考虑此方面的认证问题。
  
  2、由于个别获得国外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已经在我国境内开展了一些社会责任认证(含SA8000)活动,这些机构应在2004年12月10日前将在我国境内开展社会责任认证的情况向国家认监委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包括机构认可情况、认证企业的详细情况等。

  3、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凡是由于对外贸易等原因确定需要进行社会责任(含SA8000)认证的,按照“一事一办”的原则,由认证机构和相应的企业事先向国家认监委提出备案申请,说明理由并经过国家认监委同意后,才能正式开展相应的认证工作。对于没有备案而开展认证的机构,一经发现,按照违规处理。

  国家认监委将授权地方认监部门和认可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四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