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Regarding Strenghtening the Work of Screening Illegal Publications with Political Characteristics (Chinese 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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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加强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查处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加强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查处工作的通知
公通字[1999]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针对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泛滥的情况,积极开展整治工作,查处了一批案件,打掉了一批犯罪团伙,处理了一批犯罪分子,收缴了大量非法出版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应该看到,政治性非法出版活动仍比较猖獗。当前突出情况是:境外敌对势力、“民运”分子利用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对我大肆进行思想、文化渗透和颠覆性宣传。他们针对我国内政治局势,妄评时政,编造谣言,制造思想混乱,污蔑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鼓吹西方“民主”、“自由”,煽动对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制造民族、宗教、外交事端等。他们在境外成立了专门的出版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发行网络,在国内十几个省、市设立了联络站或确定了联系人,收集资料和征集书稿,并通过各种方式将非法出版物运到国内;国内少数敌对分子和一些顽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观点的人,与不法书商相勾结,利用出版管理环节上的漏洞,出版书籍,攻击党和国家现行政策,散布、发泄不满情绪,以图制造影响;一些不法书商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盗用出版社名义出版带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或走私、复制、传播境外政治性出版物(包括电子出版物),并建立起跨省市的地下发行销售网络,非法获取高额利润;一些煽动宗教狂热和民族对立情绪,以及宣传迷信、伪科学和邪教内容的出版物,在一些地区和单位内部流传。上述问题,不仅扰乱了文化市场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而且造成极坏的政治影响,严重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及政治稳定。为更有力地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出版物进行渗透破坏活动,打击出版领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通知如下:

一、把查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作为维护政治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利用出版物进行思想文化渗透,是国际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国内少数敌对分子和顽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的人与我争夺思想文化阵地,进行长期较量的一个主要方式,具有极大的政治危害性。不法书商从事走私、盗印、制作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活动,实质上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因此,打击查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既是净化文化市场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场所严肃的政治斗争。各级公安机关要从维护政治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查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组织专门力量,把查处有严重政治错误的非法出版物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二、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和阵地控制工作。要紧紧依靠宣传、出版、文化市场管理等有关部门,通过公开管理手段,加强对出版物市场和出版领域和阵地控制工作。同时要根据形势发展和斗争需要,本着“长期打算、隐蔽精干”的原则,围绕以下部位或重点人员,加强秘密力量建设:
(一)重点人员或与重点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员成立的专门从事策划、编撰、制作、发行、销售图书和音像、电子出版物的文化公司、个体书店、“工作室”、“创作室”、“策划室”;
(二)以自由撰稿人、独立制作人等身份频繁向境外提供书稿、发表作品,或与境外有可疑政治背景的出版机构密切联系,充当其国内联系人的;
(三)熟悉出版市场情况,有条件接触各种作者群、个体书商的出版社编辑、发行人员;
(四)出版物发行渠道中比较活跃、有一定影响力的个体书商。要精心设计,指导秘密力量搜集情报信息、开展侦查调查和阵地控制工作,拓展触角,扩大控制覆盖面,以及时发现、掌握敌对分子和重点人员撰稿、出书,以及不法书商盗印、翻印、发行、销售等非法活动情况。

三、深入开展对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侦查调查工作。要密切注意出版物市场的动向,注意发现出版、印刷、制作、销售、传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线索。对非法出版的含有以下内容的出版物(包括书刊、电子出版物)一经发现,要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一)攻击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民族歧视和仇恨、破坏民族团结或严重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的;
(五)公开宣扬迷信、伪科学或有非法传教内容的;
(六)侮辱或者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的;
(七)有其他严重政治错误的。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立案侦查,依据1998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条款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对查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政策、对策的研究,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查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工作十分敏感,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政治性非法出版活动的情况及其特点,结合本地区实际,区分不同情况,研究提出具体的对策。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按照国家出版法规及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把罪与非罪、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和学术问题、非法与合法区别开来,要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定性,防止工作中出现偏差和失误。

五、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共同作战。要主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对有关部门发现、提供的政治性非法出版活动线索,要认真开展侦查调查工作,依法处理。同时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收缴工作。公安机关内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互相配合,加大对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查处力度。

各地接到通知后,要根据本地实际,认真贯彻部署。工作情况及时报部。
公安部